本报讯 13日,伊川吕店乡袁庄村一起历时数年的宅基地纠纷尘埃落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伊川县人民政府伊政土〔2003〕34号决定,维护原告袁现对一处争议宅基地的使用权。
历时数年,两次“请”出市中院……袁老汉———一波三折维“宅权”
本报讯 13日,伊川吕店乡袁庄村一起历时数年的宅基地纠纷尘埃落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伊川县人民政府伊政土〔2003〕34号决定,维护原告袁现对一处争议宅基地的使用权。
今年74岁的袁现是吕店乡农民。因老宅基地被集体修路占用,仅存的一孔废窑几近坍塌,老人只好寄居在他人废弃的破窑中。后经申请,村委会给老人划了一块宅基地,并于2000年依法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就在老人四处筹资准备建房时,村民袁某却在该宅基地上打井,遂引发纠纷。袁现老人遂向县土地部门反映,县土地部门经现场勘查后对袁某的违法事实予以认定。
2002年,袁某又在该宅基地上挖地基,并强行建房,袁现老人多次劝阻无果,遂将袁某的侵权行为告上伊川县人民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袁某应限期拆除在争议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宅基地原状。
袁某提起上诉,2003年2月,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令袁现老人没想到的是,2003年8月,伊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伊政土〔2003〕34号决定,认为袁现所办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属违法办证,予以注销,否定了老人对争议宅基地的使用权,老人遂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市中院一审行政复议维持伊川县人民政府的决定,老人的建房梦再次破灭。
2003年12月,袁现的外甥孙成才就此事向洛神律师事务所宋秋律师咨询,得知还有追回宅基地的可能,遂再次向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伊川县人民政府非法注销土地使用证的做法。当事双方就袁现老人是否有申请宅基地资格及注销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展开争辩。法院经审理查明,袁现老人原宅基地经实地勘查丈量,所占土地为一孔窑洞,且该窑洞将近坍塌,老人未在该窑洞居住,此情况与伊川县人民政府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明有出入。2004年8月13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伊川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注销为袁现颁发土地证的决定,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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